环卫工捡快车道垃圾频频被撞
2014/11/20
因捡拾快车道上的垃圾,近期,全国频频发生环卫工被撞事件。
如何减少安全隐患,让他们“少流泪不流血”?人们除了谴责不文明车主的车窗抛物现象,也希望执法部门加大处罚力度。
话题
如何减少环卫工安全隐患、让环卫工少流泪不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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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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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部门相关领导、各位车主
病因诊断
血淋淋的事件
环卫工被撞 大多发生在早高峰期
在网上点击“环卫工被撞事件”,弹出的相关报道多达上千条。今年11月以来,仅本报报道就有多起。
11月13日,郑州市中原路与西三环交叉口,一名女环卫工看到道路中间双黄线处有塑料瓶子和石子,就推着三轮车去清理,结果被车辆撞翻。
11月5日,郑州市京广快速路与政通路交叉口附近,一名女环卫工在快车道上清理垃圾时,被一辆无牌宝马越野车撞翻。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些环卫工被撞事件,大多发生在早上7点半至8点半。
环卫工的无奈
看见垃圾不捡 会被处罚
昨天早上8点,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上,环卫工老朱正盯着快车道上看,人行道上早已干干净净。
突然,一辆由南往北的福特轿车降下车窗,随即飘出一个白色塑料袋,落在快车道上。
看了看路口的信号灯,老朱快速奔向路中间,将塑料袋拾起就跑。
“没办法,看见垃圾不捡,会被处罚。”老朱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他负责农业南路一个路段的卫生,两边道路加起来大约一公里,早上5点多就上路打扫卫生,“每天都有公司领导或上级上路检查,路中间不能出现垃圾。”
关于车窗抛物,老朱说,早上7点半到8点半最多。“很多人在车上吃早餐,有的是吃完包子、面包等扔塑料袋;有的是喝完酸奶、牛奶等扔纸盒、纸袋……”
处理意见
读者建议
调整环卫工作业时间 早晚高峰期别让他们进入快车道清扫
如何减少他们的安全隐患,让他们“少流泪不流血”?
昨天,本报读者来电建议:“环保部门可以调整环卫工的作业时间,早晚高峰期,环卫工不要进入快车道清扫垃圾。”
这位读者姓张,是一名交通协管员。他每天目睹环卫工在马路上与车流抢捡垃圾袋和杂物,“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啊!他们稍不注意,就会被车辆撞飞。”
“完全指望司机自觉,别往车窗外乱扔东西只是一个倡导,暂时无法完全杜绝。环卫工应该避开这个时间段,等路上的车辆减少了,再去快车道上捡拾杂物。”他说。
它山之石
合肥有奖举报车窗抛物
经验可否借鉴?
11月15日起,合肥启动了集中整治乱扔垃圾行为专项行动,其中车窗抛物将是重点处罚对象之一。有关部门聘请300名~500名出租车司机作为义务监督员,利用行车记录仪记录车窗抛物的行为。
同时,普通市民在驾车过程中也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或是副驾驶乘客用手机等设备对车窗抛物进行摄录。凡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行为并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每一例奖励人民币100元。
各方声音
城管局:执法成本过高
对合肥推出的成功经验,郑州市一名城管人员说,治理乱扔垃圾,城管局有权对违规人进行处罚,但执法成本过高。
让市民拍照举报,对照片的真实性、技术性以及诚信等方面,都需要严格认证,这样下来,会带来很多麻烦。合肥的目的是想引起全社会重视,让人们知道乱扔垃圾的危害,倡导大家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
交巡警支队:合肥的经验值得借鉴
“合肥的经验值得借鉴。”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宣传科科长贾炜说,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员或乘车人不得向车窗外乱扔物品。道路交通安全法虽未规定处罚数额,但《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九项规定,驾驶人向窗外抛撒物品的,罚款100元。
对车窗抛物的处罚,贾炜称交警在执法中存在取证难的尴尬。“如果没拍住司机往外乱扔杂物,他就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这样, 交警执法就有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