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鲁市监罚字【2024】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01/03
公 告
鲁山县康悦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3MADEPE2U6A;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彩利.
你单位经营的二类医疗器械通过免费体验、树立展板宣称对8项疾病有治疗功效,且提供不出临床试验数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构成了对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 》2.1.3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00元,上缴国库。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鲁市监罚字【2024】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鲁山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1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