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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摔伤无人津 法院勇当“保护神”

2018/12/29  
高架摔伤无人津 法院勇当“保护神” “怎么也想不到,俺来城里打工,从高架摔伤,不但不给看病,反而现在连人都找不到。”庆幸的是,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克服种种困难终于帮受伤农民工讨回了公道。 2017年,原告温某在包工头牛某承包的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平时一直在高架上施工,在一次施工中,由于固定脚架的连接处松动,造成温某突然从10米多的高架上摔下,经医院会诊,温某腰椎两处骨折,小腿部一处骨折,经过近5个月的治疗,共花去各种费用27800元。治疗期间,家属多次找到被告牛某交涉治疗费用一事,但牛某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是温某不注意安全所为,费用应由个人承担。温某系一位农民工,全家5口全凭他打工维系生活,他这一倒全家的生活立即捉襟见肘了。万般无奈之下,温某家属将包工头牛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定:被告牛某一次性赔偿温某各种费用共386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积极地履行法律义务,而是置若罔闻,不理不睬。温某遂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牛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又依法对被告的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为了帮助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并没有放弃,冒着冬日寒风第四次来到该工地,找到被告牛某,对其进行释理明法,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对其个人及家庭产生严重的后果。另外,执行干警又打起了情感牌对其说到:“人家温某从农村来帮你掏力干活,在咱的工地摔出重伤,从道义上咱也得帮助一下。人要讲诚信,更要讲良心,你自己考虑考虑……”说着说着,包工头牛某慢慢的低下头来,足足沉默了三分钟:“法官,不要再说了,明天我先给他筹集二万元,剩余的我稍缓一缓一并送齐。”听到牛某之言,执行法官也同意了他的做法。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被告牛某来到法院,将两万元现金放在执行法官办公桌上,并承诺剩余部分将尽快补上。一场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执行案件就此告终。 撰稿: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武春洁 电话:2380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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