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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拘留拒还款 刑事自诉促执行

2018/08/03  
强制拘留拒还款 刑事自诉促执行 7月30日,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被强制拘留2次的周某被执行法官告知,申请人已提起刑事自诉,如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即将到来的牢狱之灾,周某终于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承诺给付剩余执行款。 曹某诉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经鼓楼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被告分三期归还原告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如被告有一期不能按约归还,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向法院一并申请执行。协议生效后,周某未履行法律义务,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冻结、划拨等措施执行案款5万余元,除此之外,周某以无钱为由拒不还款。经查询,周某名下有奥迪汽车一辆,且因其他债务关系拥有某大厦15间房的实际控制权,实际有偿还能力。执行法官多次与周某沟通,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周某不但置若罔闻还将车辆藏匿拒不交出。无奈之下,鼓楼法院先后2次对其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 有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周某藐视法律的行为激怒了曹某,其向鼓楼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依法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拘留期满,刚从拘留所出来的周某得知自己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要坐牢还要付款的处境,顿时慌了神,连忙表示一定会把钱还给曹某。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周某于当天将五万元交与曹某并承诺在约定期限内给付余款,曹某同意撤销自诉申请。 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任何生效的法律文书均会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这种约束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任何拒不执行,逃避、躲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王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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